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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辽宁教师招聘考试网 > 岗位表 > 2019年辽宁盘锦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岗位表

2019年辽宁盘锦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岗位表

2019-08-17 09:28:12

辽宁教师招聘考试网

  2019年辽宁盘锦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岗位表,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点击下载:2019年辽宁盘锦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岗位表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地不限。

  2.报考岗位条件

  (1)初中: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即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一批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专业对口(即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即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在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征得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承诺书方可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的工作人员、在读研究生、在编教师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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